金年会

  • 關于更換(辦理)職工家屬勞保待遇證的通知
    2009-12-25213
    各工會小組:
      由于部分職工家屬的勞保待遇證到期後未及時更新,部分勞保待遇證信息不全,給工會相關管理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。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職工家屬勞保待遇證的規範、動态管理,經公司工會研究,決定梳理職工家屬勞保待遇證,要求已經辦理了職工家屬勞保待遇證的重新更換,符合條件但尚未辦理職工家屬勞保待遇證的員工可以申請辦理。現就具體事宜通知如下:
      一、辦理條件
      (一)父親、丈夫年滿60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(須經縣級以上醫療單位鑒定,傷殘程度相當于工傷六級以上,下同)
      (二)母親、妻子年滿55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
      (三)子女未滿18周歲者
      (四)其它說明
      1、凡職工父母一方有固定收入的,雙方都不能列為職工供養直系親屬
      2、根據共同承擔父母撫養義務的原則,職工有兄弟姐妹的,原則上隻能選擇其中1人列為供養
      3、根據集團公司規定,一個職工最多隻能辦理兩個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待遇證
      4、子女的勞動保險待遇一經确定在父母的一方享受後,一般不予變更(原供養者所在企業破産除外)
      二、辦證需交驗材料
      (一)填寫《金年会職工家屬勞保發放審核表》
      (二)被供養人身份證複印件(無身份證的子女用戶口本)
      (三)職工和被供養人一寸近照各一張
      (四)其他相關證明材料(城市憑街道或所在單位工會證明,農村憑鄉及以上政府部門證明)
      三、審核、管理
      1、有需要更換或辦理的職工到辦公室領取《金年会職工家屬勞保發放審核表》
      2、職工所在的工會小組長負責審核《審核表》内容,并對被供養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校驗後在《審核表》上簽署意見
      3、符合條件的職工填制《職工家屬勞保待遇證》,交公司工會審核後簽發
      4、公司工會對職工家屬勞保待遇證統一編号後實施動态管理
      四、材料上交時間
      請各工會小組于1月11日前将審核後的《金年会職工家屬勞保發放審核表》及相關材料交辦公室。
    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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